我院06级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即将开始,此项工作意义重大,既是我院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对毕业生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的总体检验,请各系依据我院《毕业实习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2002年4月12日升教字1035号修订),结合上几届毕业生论文工作的经验和问题,认真着手本项工作,请各系部严格执行教务处的要求,将本次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做好,将06级本科的最后一项教学任务圆满完成。各系要结合教务处所下发的原则意见,制定本系的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具体工作规范、答辩工作的制度以及相关的办理办法。
一、 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各系应专门成立由系主任、教学秘书、行政秘书、毕业班辅导员及有多次论文辅导经验的教师组成的领导小组(人数十人之内为宜),负责本系此项工作的全面实施,并对本系的毕业实习和论文辅导以及答辩工作负有领导责任。领导小组结合本系本科生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师资力量,参照以往各系制定的毕业生论文辅导以及答辩的规章制度,在充分总结以往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本系详细的06级毕业生毕业实习以及学生论文辅导方案以及答辩方案,严格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安排教师进行学生论文辅导以及答辩工作,并且监督06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的执行情况,对于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和督导。各系领导小组严禁聘请没有在我院授课的教师指导毕业论文。
二、 明确毕业论文的目的
通过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对学生进行综合性专业训练和科研方法的初步训练。通过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对在校期间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进行综合运用与实践,提高学生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实验技能、独立思考、分析研究、外文阅读、计算机应用、文字表达等能力,培养学生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三、做好组织和教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要求学生做好实习和论文写作计划,认真填写《毕业实习手册》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内容。《毕业实习手册》和《毕业论文(设计)》由各系计算清楚本系毕业生人数后打领用单去保管室领取。《毕业实习手册》和《毕业论文(设计)》每名学生人手一本。如果发放后学生遗失,则由学生自行去保管室补办。
2. 各系要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教研室组织教师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实习实践(实验)等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鼓励指导教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课题拟定题目。教师提出的论文题目要经过教研室认真讨论确定,由各系统一向本系学生公布。各系应向学生明示以下内容:
a) 论文题目要大小适中,难易适当,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选题还应考虑到学校科研条件,指导教师力量等,另外,还要使学生在综合分析能力、文献检索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中外文阅读能力等方面都得到一定的训练;理科选题应重视学生实验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文科选题应重视学生调查研究能力的训练。
b) 学生每人一题。教研室要指导学生结合自己的研究能力、特长、兴趣爱好、工作实际等来进行选题。如果学生选题过于集中,各系应做适当调整。两名或两名以上学生选做同一课题时,每名学生负责的研究的课题应不同,不允许出现课题研究内容相同,甚至论文也完全相同的情况。
c)各系应该圈定一定数目的论文题目由学生选择,根据各系学生人数的多少,一般情况下应该提供60-100篇左右的论文题目由学生选择。
d)本科生的论文字数原则上不得少于7000字,各系可根据本系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字数,艺术系学生的论文字数可适当酌减。如果学生字数不足,指导教师应该指导学生增加内容,拒不添加字数的学生论文应按照规定以不及格处理。
e)依据所报毕业论文的题目确定指导教师,让学生明白教师的指导是毕业生写出高质量论文的重要条件,落实指导教师和学生联系的时间与方式。教育学生要定期和指导教师或辅导员联系。对于那些在毕业论文写作期间不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的学生,其论文成绩降等处理并不得评为优秀。
f)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严禁学生剽窃他人论文,对于发现有问题的论文进行深入调查,一经各系论文领导小组确认为剽窃,论文一律以不及格处理,学生不得毕业。
四、指导教师的人选标准以及辅导论文篇数
各系指导教师选择由各系论文领导小组确定,指导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是我院专职教师和近2个学期在我院代课的兼职教师。
2. 所有教师必须在我院代课,并且具有我院所聘讲师(含)以上职称,艺术系可适当放宽职称限制。
3. 所确定的兼职教师,其在08-09学年2个学期的评教都必须在前2/3,对于评教在后1/3的兼职老师不得安排辅导学生论文以及答辩。
4. 各系不得聘任被我院解聘的专兼职教师辅导学生论文。
5. 专职教师辅导论文的篇数不得超过20篇,兼职教师辅导论文的篇数不得超过12篇,如本系毕业学生人数众多需要安排教师超过篇数规定,请各系上报教务长同意后方可。
6. 本学期担任相关教学任务,且具有讲师(含)职称以上的教学秘书辅导学生论文,篇数不得超过6篇。没有担任相关教学任务的教学秘书不得辅导学生论文。
7. 各系要严格按照教务处的以上规定,确定辅导论文的教师以及篇数,并在11月底前将本系安排的辅导学生论文的专兼职教师的姓名、职称以书面形式加盖系章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该教师辅导论文。教务处一经审核各系不得改动教师人选。对于教务处审核不通过的教师不得安排辅导学生论文。
五、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
各系务必加强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针对我校目前教师
教学任务繁重、所带学生人数较多、学生求职心切和在外实习打工的特
点,要求学生必须积极主动地和指导教师联系,指导教师也应在做好自
己教学工作的同时,安排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的方式可多种多样,
能见面最好当面指导,不能见面的可充分利用电话、电子信箱等手段进行联系。要求学生每两周必须和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把自己论文的进展状况、所遇难点等向教师汇报;教师应关注每位学生的情况并给予耐心的指导。整个论文辅导以及答辩过程中,师生联系的次数不应少于10次。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要全过程、全方位指导。论文指导教师职责如下:
1) 指导学生选题,确定研究方向,确定题目,介绍该领域的研究动态及存在问题。
2)明确课题研究工作的主要任务,研究的目标、内容、方法和各个阶段完成的任务。
3) 指导学生查阅文献,介绍查阅方法和学科前沿信息。指导学生对相关文献资料分类、分析、汇总。
4) 指导学生对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评述,指导学生撰写《毕业实习手册》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内容
6) 指导学生进行写作、实验,及时提出问题和改进意见。
7) 指导学生按学校规定进行论文写作,如论文结构规范、外文摘要准确、参考文献、引用正确等。
8) 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立足于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和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意识,同时针对程度不同的学生提出不同要求。
9) 学生《毕业实习手册》和《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完成后,指导教师要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学生修改后,指导教师认为达到基本要求,方可
六、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按我院《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中要求,成绩定为四级,即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现制定如下标准,请各系参照执行:
1、优秀
(1)政治观点正确,能正确理解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2)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坚实,专业知识面宽。
(3)综合分析、研究问题能力较强,有一定创见。
(4)文字流畅,概念准确,条理清楚。
(5)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
2、良好
(1)政治观点正确,能正确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
(2)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坚实;专业知识面较宽。
(3)有一定的综合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
(4)概念准确、文字通顺、层次分明。
3、及格
(1)政治观点正确,能正确理解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2)能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有一定的专业知识面。
(3)有研究问题的能力,但在综合分析、论述上有小的错误。
(4)文字基本通顺。
4、不及格
(1)政治关点模糊,对国家的方针、政策理解有误。
(2)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差,专业知识面窄。
(3)缺乏综合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
(4)文字不通顺、表达不清楚。
(5)发现有抄袭现象。
凡是毕业论文评定为不及格者,必须修改或重写,直至及格为止,否则不给予相应学分。
七、 各系毕业生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各系根据学院有关毕业生离校的有关要求自行安排。
八、 教师酬金的计算
1.专职教师每辅导一名本科学生的论文和参加一天答辩按教师职称的2课时计算工作量。
2.兼职教师每辅导一名本科学生的论文按80元/篇计酬(资讯系兼职教师如辅导电脑软件或系统设计按100元计酬),兼职教师参加答辩按教授、副教授、讲师按职称分别为180元/天、150元/天、130元/天计酬。
3.酬金申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制作酬金表时要确立相关责任人,按照统一格式,仔细计算认真统计,严防错误的发生。教务处一学年只申报一次论文酬金,如果各系论文酬金所报金额发生错误,各系请自行上签呈报院长审批后修改。
教务处
2009-11-12